65岁徐某涉嫌挪用公款超1.4亿,遭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8年

admin92025-03-14 15:22:08

标题:上海东方网前总裁徐世平受贿挪用公款,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

正文:

3月13日,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总编辑徐世平因受贿和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日,上海一中院对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总编辑徐世平进行了一审宣判。徐世平因受贿2608万余元、挪用公款1.4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徐世平简历及犯罪事实

徐世平,1959年11月出生于上海,曾任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总编辑。2012年4月起担任该职位,2022年11月被查,2023年6月被开除党籍、公职。

据通报,徐世平在任职期间沉迷于资本运作,通过“靠企吃企”和借机敛财等手段,私藏、阅看违禁书刊,并在多次出国期间出入境外赌场赌博。此外,他还涉嫌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3年9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徐世平便是其中之一。他被指控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频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宴请,并在2012年至2022年期间长期接受东方网业务单位负责人及原下属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大额礼品、礼金、消费卡。

审理结果及判决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0年,徐世平利用其职务之便,为王洋等人提供帮助,并伙同王洋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608.05万余元。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王洋挪用公款1.4亿元给有关单位用于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截至案发,仍有1,100余万元本金未能收回。

法院认为,徐世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退缴部分赃款、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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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报告提到,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7万人,起诉2.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7.8%,其中起诉孙志刚、刘连舸等原省部级干部34人。

结语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对于徐世平等腐败分子的严厉惩处,彰显了我国反腐斗争的决心和力度。让我们共同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风气更加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