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楼上住户擅自改造卫生间,引发邻里纠纷,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正文: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披露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典型案例:一桩因楼上住户擅自将厨房改为厕所,导致楼下住户厨房天花板漏水的邻里纠纷案。
事件回顾: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202室住户,突然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出现漏水现象。经检查发现,漏水原因竟然是来自楼上的302室。原来,302室的厨房上方正是202室的厕所,漏水问题正是由此引发。
法院审理:
面对这一纠纷,202室住户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并收到了整改通知书。然而,楼上的业主并未对此采取行动。无奈之下,202室住户将此事诉至法院,要求楼上邻居将卫生间和厨房恢复原状。
法庭辩论: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302室房主辩称,其购买的二手房在2014年前已被前业主进行过类似改造,这种格局已存在9年,不会对202室住户造成心理影响。同时,他还指出,该房屋建于1988年,属于老旧小区,楼体结构质量堪忧,若恢复原状可能导致楼体开裂,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202室住户表示不予认可,并提供了照片证明小区内其他业主正在进行装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房屋改造是业主的自由,但必须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判决结果: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302室房主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至原状。法官夏莉表示,楼上的卫生间不得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厨房、起居室、卧室和餐厅的正上方,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害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专家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指出,将卫生间置于其他住户的厨房上层,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和善良风俗。此案提醒我们,在住房改造时不得违法违规,既要防止安全隐患,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购房时应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结构改变,以免日后承担责任。
结语:
这一案例被收录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中,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维护安宁和谐的居住秩序,构建友善互助的邻里关系,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编辑: 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