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维权记:百万兰博基尼现瑕疵,诉讼4S店索赔1200万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一起因车辆瑕疵引发的诉讼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刘女士花费300多万元购入的进口兰博基尼,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保险杠裂缝及车门凹坑,于是将4S店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200多万元。
车辆瑕疵引纠纷
去年4月,刘女士在成都某4S店花费318万元购买了一辆进口兰博基尼。然而,在提车后对车辆进行拆解检查时,刘女士发现车前保险杠存在裂缝,且后方的卡扣已断裂。对于如此昂贵的车辆出现瑕疵,刘女士感到十分不解,同时认为4S店在交车时未告知车辆问题,遂以消费欺诈为由,将4S店起诉至高新法院,要求退还车款并赔偿三倍车款,共计954万元。
法院审理与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4S店在交付新车前曾进行PDI检查,检查记录显示车辆存在保险杠裂缝、漆面脱落及车门凹坑等问题。然而,在交付新车时,4S店并未主动告知刘女士这些问题。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但本案中,车辆瑕疵并不影响车辆的主要功能和基本用途,且4S店在PDI检查记录中已标注问题,因此不构成消费欺诈。
尽管如此,法院认为4S店在车辆交付时未以更直接的方式告知瑕疵,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法院判决4S店向刘女士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
经营者应主动告知
本案引发了对经营者商品信息获取优势和告知义务的讨论。据悉,汽车行业普遍存在PDI检查,以确保交付的车辆符合出厂标准。然而,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是否应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认知与行业习惯之间存在较大争议。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明确指出,经销商应主动、全面、明确地向消费者告知车辆瑕疵信息。法官曾洁强调,消费者知情权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经营者应遵守诚信原则,主动披露商品瑕疵信息,以实现真正的消费公平。
结语
本案虽以10万元赔偿告终,但其所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以及经营者告知义务的强化,无疑对整个市场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在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将继续得到重视,经营者也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章玲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