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鹏被判15年监禁并罚款600万,曾长期执掌大型金融央企高层职务,前任同样因罪获刑12年

admin72025-03-19 16:55:13

【重要新闻】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李晓鹏受贿案

2025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如下:

李晓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同时,其受贿犯罪所得的财物及孳息将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情回顾:李晓鹏受贿数额高达6043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1年,李晓鹏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招商局集团以及光大集团等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企业融资、业务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判决依据及李晓鹏履历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晓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法院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李晓鹏,1959年出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等职。2017年12月起担任光大集团董事长,2022年退休。

光大集团高层变动

2022年3月24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李晓鹏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4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李晓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金融界反腐持续深入

此外,2023年7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12月10日,唐双宁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

关注反腐斗争,守护金融安全

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国金融系统反腐斗争的深入。对于腐败行为,我们必须零容忍,共同守护金融安全和国家的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