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发布
(2025年3月19日,北京)新华社讯——为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确保食品安全防线坚不可摧,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一、优化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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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监管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溯源与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从种植养殖到市场流通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流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地方政府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填补监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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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产地与市场衔接: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中的有效衔接。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强化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药物残留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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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农业农村部门需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统,明确检验检疫证明的查验途径。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者使用合格证明,探索信息化手段加强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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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追溯与执法合作机制:农业农村部与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建立追溯目录,加强信息共享和风险防范。
二、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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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准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部门需严格执行许可审查标准,禁止擅自改变许可条件或未经审查即予许可。地方政府需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许可与监管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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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特殊食品注册许可: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特殊食品注册、备案、生产许可审查,实施优先审评审批,加强技术联动和专家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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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履职能力建设,完善制度,提升专业检查能力。
三、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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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各部门依职责建立健全食品贮存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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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贮存主体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贮存条件,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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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地方政府明确监管责任,督促食品贮存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四、完善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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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依法建立运输准运制度,明确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确保专车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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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运输全过程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建立运输监管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压实各方责任。
五、加强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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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邮政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实名收寄、验视、安检制度,防范假冒伪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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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和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六、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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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网络交易平台企业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审查入网主体资质,加强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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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监测、通报和处置。
七、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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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对违法平台依法处置,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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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相关部门强化对集中用餐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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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优质食材进入校园。
八、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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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进口食品部门监管联动:海关与相关部门协同,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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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召回责任,加大召回监管力度。
九、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落实到位。
(完)
注:本文为对原文件内容的改写,旨在提升阅读体验,保持原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