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改写:醉酒男子班车上意外失禁,法院判决公司不应以此为由辞退,强调个人隐私权应受尊重

admin172025-03-24 21:48:44

标题:员工醉后尿裤子遭开除,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正文:

在职场中,员工的行为举止往往受到公司的严格规范。然而,北京某公交驾校公司却因一起非同寻常的事件陷入了一场法律纠纷。一名男子因醉酒后在公司班车上尿湿裤子而被公司开除,最终这场劳动争议以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告终。

事件回顾:醉后失态,男子在班车上尿裤子

2014年4月,老何加入北京某公交驾校公司。2019年5月16日晚,老何与同事饮酒后,乘坐公司20路班车回家。因醉酒过度,老何在班车上不慎尿湿了裤子,而他本人对此毫不知情。

保证书与解除劳动合同

事发后,老何手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诺今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然而,2019年6月17日,公司以老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为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诉讼:公司开除行为合法吗?

面对公司的决定,老何于2019年7月8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然而,仲裁委员会并未支持老何的请求。老何不服仲裁结果,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无主观恶意,公司违法解除

在一审中,法院审理认为,老何在尿裤子时处于熟睡状态,并无主观恶意。同时,公司未能证明老何的行为对其公司形象造成了损害。因此,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二审维持原判:醉酒失态不等于当众撒尿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何醉酒后的失态行为与当众撒尿的行为性质不能等同,公司以这一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社长有话说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也应合理且合法。面对劳动者并无主观恶意的失态行为,用人单位应多一份善意和宽容。

案号:(2020)京02民终7003号

资料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劳动法库等


(注:以上内容为虚构案例,旨在展示职场法律纠纷的解决过程,不代表真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