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庭审纪实
2025年3月25日,山西大同的一起备受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二审庭审在不公开的情况下举行。以下是该案的相关报道和详细情况。
一审回顾与上诉情况
2023年12月25日,此案在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审中,男方母亲郑女士提交了《刑事上诉状》,指出医院诊疗手册显示女方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鉴定书亦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郑女士在庭审前强调,席某某与吴某某并未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庭审前的调查与委托
在开庭前夕,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法院考虑根据席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他适用缓刑,并实施社区矫正。
开庭前的实地探访
在开庭前一日,记者多次前往案发地阳高县进行实地探访。女方吴某某及其亲属未接受采访。村民表示,女方家并非本地人,与邻里交流较少。此外,2024年3月28日,记者也曾访问吴某某家,同样未见到女方。村民透露,村里对此事件的讨论较多。
庭前会议与相亲记录
2025年3月24日上午,大同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透露,女方并未出席。会上,上诉方和检察员提交了新的证据,包括吴某某在婚介所的相亲登记信息。据悉,吴某某曾进行过两次相亲,均未成功。
郑女士的希望与刑事诉状
郑女士表示,希望刑事二审法院调查吴某某的相亲情况,以了解是否存在问题。她坚称,席某某与吴某某只是亲密接触,没有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适用缓刑的争议
郑女士表示,她无法接受对席某某适用缓刑的建议,坚持认为儿子无罪。大同市中院曾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席某某进行调查,但郑女士拒绝签字。
刑事诉状与否认强奸
在庭审中,郑女士否认了强奸指控,声称席某某并未强奸吴某某,而是双方发生亲密接触后,因“房本加名”问题引发女方情绪失控。她坚称,席某某是为了防止吴某某发生意外而将其追回。
结语
这起案件的二审审理引起了广泛关注。尽管案件细节复杂,但法院将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记者:佘晖 编辑:安澜
注:以上内容为虚构案例,旨在展示专业化的文案改写技巧。实际报道请以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