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宁: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admin102025-03-26 16:14:22

最新消息:海关总署前副署长孙玉宁涉嫌受贿案进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消息,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因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已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玉宁作出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孙玉宁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

孙玉宁,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于吉林舒兰,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他曾担任过长春海关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关长、党组书记,郑州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大连海关关长、党委副书记等职。2020年,孙玉宁被任命为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

经调查发现,孙玉宁在任职期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从事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贪婪腐化,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玉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玉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相关链接

延伸阅读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毛占彪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占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4年,毛占彪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让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展示

  • 图为孙玉宁资料图,他在海关系统任职多年。
  • 图为毛占彪资料图,他系主动投案。

结语

孙玉宁和毛占彪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任何公职人员都必须严守纪律,廉洁自律。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