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南车主购车疑云:新车变试驾车,维权之路漫漫
在河南省南阳市,一位名叫尹女士的消费者购买了一辆宝马1系汽车,本以为自己迎来了新生活的开始,却不料揭开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尹女士原本以为买到了一辆崭新的宝马车,却意外发现这竟是一辆试驾车。在经历了维权无果后,她无奈地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栏目寻求帮助。
购车疑云:新车竟成试驾车?
尹女士回忆,她在2019年12月于南阳恒信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了14.5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辆宝马1系汽车。销售当时明确告知她这是一辆新车。然而,到了2022年3月,恒信宝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联系她,称车辆的质保期即将结束,建议她进行整车检查,以便根据三包政策免费更换或维修有问题的部件。
尹女士对此感到疑惑,因为她清楚记得车辆的质保期应该到年底。当她前往4S店查询时,惊讶地发现这辆行驶里程仅20公里的“新车”竟然存在诸多疑点。她怀疑自己买到的可能是试驾车或展车。而购车合同中并未特别注明该车为试驾车或展车。
注册信息与维修记录疑云重重
更令尹女士不解的是,车辆在经销商系统以及车钥匙信息中的首次登记注册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而客户姓名显示为赵某。此外,该车辆在行驶4公里时就出现了维修记录,随后还出现了发动机无法启动、启动系统异常等问题,甚至在行驶16公里时更换了蓄电池。
2019年4月9日,车辆激活了互联驾驶服务并开通远程售后服务,认证信息中的车主姓名依然是赵某。而且赵某还在这天为该车购买了一年延保服务。这些迹象让尹女士更加坚信自己买到的不是一辆普通的新车。
4S店回应:车辆为试驾车,但未实际使用
面对尹女士的质疑,恒信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解释称,这辆车确实是厂家分配给经销商的试驾车,但并未实际使用。当时购车时,工作人员每周都会向她索要车钥匙,称要读取车钥匙信息录入店内系统,这样的情况持续了约一个月。
从尹女士提供的双方聊天记录来看,工作人员解释称:“这辆车名义上是厂家配给恒信宝的试驾车,按照要求,我们每月都要向厂家汇报一次公里数,厂家有专门的部门分析管理数据,以此判断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客户试驾率和试驾转化率等。不过,这辆车实际上并未用于试驾,而是当作商品车销售了。但厂家那边的工作还得继续,所以只能隔段时间找您读取钥匙数据,向厂家汇报。”
律师说法:隐瞒车辆性质涉嫌欺诈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如果4S店销售展车或试驾车,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车辆的真实性质,且车辆应保持出厂状态并质量合格。即便试驾车存放在库房从未使用,也需如实告知消费者。若4S店未履行告知义务,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消费欺诈,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赵良善还指出,微信聊天记录属于合法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微博、电子邮件、电子支付记录等都属于电子证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应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存储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等电子设备。
结语
尹女士的购车经历无疑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购车时务必仔细核实车辆信息,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同时,对于商家而言,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切勿为了一时之利而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