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遭性侵案中,负责侦办的警官遭指控失职,检方判定不属犯罪行为》

admin222025-03-27 20:45:05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强奸案新进展:女孩叔叔自诉,检察院不予立案

新京报报道,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发生的一起12岁女孩被强奸的案件近日有了新的进展。2024年10月,受害者的叔叔武飞(化名)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向检察院控告负责此案的相关办案人员涉嫌渎职罪。据新京报记者从武飞处了解,临夏州人民检察院于3月21日出具了不立案通知书,认为被控告人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予立案。

受害者小慧案发经过及赔偿情况

2021年7月,临夏12岁女孩小慧(化名)遭受了三人的强奸。2023年6月,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4名被告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五年不等,并赔偿小慧精神抚慰金、医药费等共计12.6万元。

小慧起诉宾馆索赔,终审维持原判

此前,新京报报道,在强奸案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下达两个月后,小慧将涉案的3家宾馆告上法庭,要求每家赔偿35万元。2024年5月27日,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3家宾馆因未按规定进行旅客信息登记,导致原告顺利入住被告公寓,从而遭受侵害,需分别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及问责情况

武飞向新京报记者透露,2021年8月,小慧亲属在发现其被强奸后报案,但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称“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武飞随后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并继续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2022年初,公安机关重新对此案立案侦查,后案件被移交至检察院。2022年4月,武飞被告知,检察院对两名嫌疑人不予批捕,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武飞对此结果不服,向有关部门举报。2023年4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小慧被4名成年男子强奸一案。

临夏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琰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2年5月,临夏州市检察、公安机关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被问责处理,其中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人同时受到组织处理,6人被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

延伸阅读:男子与朋友介绍的对象发生关系后被指控强奸

此外,一起发生在陕西省神木市的强奸案也引发了公众关注。在与朋友介绍的对象发生性关系5个月后,男子刘某因拒绝支付80万元补偿而被指控强奸罪。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刘某第二次性行为违背了女方意愿,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但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刘某已服刑出狱,并提起再审申请。

(注:以上内容仅为案例报道,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