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检察机关揭露了一起国企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引人关注。
2023年12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定,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审理一起国企人员王某的受贿案。
王某,原籍外省,担任某石油公司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调查结果显示,从2013年至2023年,王某利用其担任钻完井部经理等职务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多家企业在工具设备使用、船舶租赁、服务质量评价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此过程中,王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6次,累计金额高达896.9104万元人民币。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何佳表示,王某受贿手段多样,包括收受现金、高档手表、银行转账以及代为支付费用等,且除人民币外,还涉及收受美元。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王某主动交代了调查人员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何佳举例说明,一名行贿人曾向王某表示,为获取船舶租赁利益,他放置了一箱海鲜在烟酒茶超市,其中包含100万元现金。王某租用公寓作为存放赃款的地方,侦查机关搜查时发现,这100万元现金完好无损。
2024年1月,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王某提起公诉,5月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综合考虑王某的坦白、认罪认罚及退赃情况,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案例延伸:反腐斗争持续深入
在王某案件之外,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的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公开报道,孙力军在19年间受贿6.46亿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并涉嫌非法炒股。他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并表示认罪悔罪。
孙力军的案件暴露了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严重性,也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和决心。随着孙力军的落马,其团伙成员也相继被查处,进一步彰显了反腐斗争的深入和持续。
结语
此类案件的曝光,不仅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法治教育。反腐斗争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