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政出炉!购买新能源汽车免费牌照名额再现
绿色出行新风潮!上海新政再掀购买新能源汽车免费牌照热潮
数界探索
12月31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引起了广泛关注。该《实施办法》继续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政策支持,体现了上海市政府在推动绿色出行方面的坚定决心。 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减少城市空气污染,还能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扩大,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和续航能力已经得到了显著提升。政府的支持将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加速传统燃油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此外,这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望吸引更多投资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总之,《实施办法》的出台是上海迈向可持续城市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一步,期待未来能看到更多类似的积极措施。
《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上海市使用期间,包括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均可享受《实施办法》所提供的相应政策支持。
《实施办法》在整体上保持了上一轮的政策框架,继续为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提供免费的专用牌照额度以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不过,该办法也在一些细节上进行了调整,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包括对补贴资格的进一步明确以及对申请流程的优化。 这些修订体现了政府对于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通过简化申请流程和明确补贴条件,不仅能够提高政策的透明度,还能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资源浪费,使更多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受益。此外,这也表明政府正在不断探索更加高效、合理的扶持方式,以适应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而言,新的政策调整了社保或个税的缴纳要求。根据新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自申请之日前48个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6个月”的条件。这与上一轮政策中的“自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相比,放宽了时间上的限制,但同时增加了缴纳记录的复杂性。 这样的调整无疑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提供了机会,尤其是那些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短暂断缴社保或个税的人。然而,这一变动也可能增加审核过程的复杂度,给申请人带来额外的麻烦。总体来看,这一政策变化体现了政府在平衡公平与效率方面的努力,既扩大了潜在受益群体,又确保了政策实施的严谨性。
对于采用“以旧换新”方式更换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用户,支持申请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根据《实施办法》,增购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名下没有使用上海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的新能源汽车,没有未使用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也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的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然而,对于那些名下同时拥有使用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的机动车以及在上海市注册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或是拥有两辆及以上在上海市注册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若他们转让或报废名下使用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的新能源小客车,并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则支持其免费申请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为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有效推进本市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制订本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他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行驶,符合本实施办法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我市公交汽车和巡游出租车领域采用新能源汽车的做法,不在本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内。 这一规定表明,尽管新能源汽车在环保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公共交通工具的应用上,相关政策并未全面覆盖。这可能是因为考虑到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熟度、成本控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挑战。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支持,未来有望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以实现更广泛的环境保护目标。
市发展改革委将全面协调本实施办法的执行,并对其实行效果进行评估。这表明政府在推动政策落实方面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不仅确保了政策的有效实施,还为后续可能的调整提供了依据。这样的举措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正,从而提升政策的整体效能。 通过发展改革委的总体协调,可以预见该实施办法将在执行过程中更加顺畅,减少不必要的障碍。同时,定期的效果评估机制也显示出政府对于政策成效的高度关注,这对于增强公众信任和支持至关重要。未来,希望这种高效的工作模式能够得到进一步推广,以应对更多复杂的社会经济挑战。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推进和协调;受理新能源汽车车型登记,指导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以下统称“新能源汽车厂商”)落实本实施办法明确的责任,并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评估;指导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供充(换)电设施配套服务;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受理并核查消费者(含二手新能源汽车受让人)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以下简称“专用牌照额度”)申请,并出具确认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并落实新能源汽车及车用动力蓄电池数据采集与监测管理要求,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车用废旧动力蓄电池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分配新能源汽车的专用营运额度,并指导相关营运企业进行申请。同时,市交通委员会还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和鼓励。通过为新能源汽车设立专用营运额度,可以有效促进新能源车辆在营运市场的推广和应用,有助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此外,这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支持,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总体来看,这一举措对于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市公安局负责办理新能源汽车相关登记。
市商务委正在积极引导并监督二手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规范运营。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诚信度,还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速扩张,确保其在二手交易环节中的规范化运作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还能进一步推动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
市数据局负责建设和运维“一网通办 — 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数据平台”,该数据平台将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确保各部门数据交互及时稳定。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消费者,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单位用户指的是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当前的信用状况良好,并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数超过5人。同时,对于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来说,若其在申请前的一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则也符合单位用户的条件。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单位用户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责任感。通过限制社保缴纳人数和税收记录来界定单位用户,可以有效筛选出那些对社会贡献较大、信誉较好的单位,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此外,这也是一种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通过持续缴税和为员工提供社保,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也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福祉。
个人用户是指那些信用记录良好、持有有效驾照,并且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没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这种定义方式突显了对驾驶员素质的高要求,强调了信用状况和个人行为的重要性。在当前社会,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提高道路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这也提醒每一位驾驶员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一)本市户籍居民;
(二)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 48 个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 36 个月的来沪人员;
(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来沪人员;
(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且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
本条规定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规情形包括:当前驾照状态为超分、停用、暂扣、吊销或扣留;自申请之日起1年内(含申请日),驾驶机动车有5次及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
在本市实施的非营业性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框架内,对于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运营目的的情况,将继续提供免费的专用牌照额度。
个人申请专用牌照指标时,需一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本人目前名下没有登记过本市的新能源汽车牌照;
(二)本人名下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
(三)本人名下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对于通过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车辆报废或办理转让、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失窃手续时,该专用牌照额度将自动失效。
对于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个人用户,如有以下情况,即可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在我看来,这一政策调整无疑为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提供了更多便利和支持。这不仅有助于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也体现了政府对特定群体的关注与支持。当然,政策的具体执行效果还需通过实践进一步检验,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持续优化管理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一)个人用户若名下同时拥有一辆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车辆和一辆在本市注册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当其转让或报废名下使用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并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置新的纯电动汽车时,相关政策将如何适用?
(二)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若要转让或报废其名下已有的新能源小客车,并计划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这一政策无疑为市民提供了更灵活的车辆更新选择。这不仅有助于加速老旧车辆的淘汰,同时也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对推动城市绿色交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这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视,通过政策引导市民向更加环保的出行方式转变,长远来看,将有效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这样的政策调整既是对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也是对未来环境负责任的表现。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激励措施,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为建设更加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根据本市现行的营运车辆额度管理规定,在增加营运额度时,优先发放专门用于营运的额度。
采用专用营运额度进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办理转让、变更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时,需遵循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新能源汽车厂商销售的新能源汽车需享受专用牌照额度政策,且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当通过本市指定平台完成车型信息登记,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
我市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等服务平台,处理新能源汽车确认凭证的审核事务。购车者在申请专用牌照额度时,应遵循规定的途径和流程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市经济信息化委在审核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供的销售车辆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将发放确认凭证。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还能有效防止不合规车辆进入市场,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这也为推动绿色出行和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市交通委员会依据确认凭证及相关材料,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后,需要凭借购车发票、专用牌照额度以及相关的税费凭证等材料,按照现有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向市公安局提交申请以完成车辆的注册登记。这一流程确保了每一辆新上路的汽车都经过合法的审核与登记,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非法车辆的存在,从而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这种严格的管理措施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也体现了政府对于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不过,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还需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市民,减少他们在办理手续时可能遇到的不便。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所有权发生转让或在共同所有人之间变更,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情形,且受让人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受让人可以申领专用牌照额度,并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确认凭证。市交通委根据确认凭证,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受让人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市经济信息化委不再向受让人发放确认凭证。
市经济信息化委委托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并承担数据研究及信息发布等任务。第三方机构应严格遵守《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确保新能源汽车数据处理的合规性,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以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新能源汽车厂商销售新能源汽车,享受本实施办法有关政策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新能源汽车厂商具备较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向消费者提供完善的销售服务及售后应急保障服务,严格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产品质量检查。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质量保障要求,并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二)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主动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参数证明文件。当消费者申请专用牌照额度时,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需向消费者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且完整的车辆信息,并将充电(更换)设施的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体系中,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智能化技术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配套服务。相关充电设施的配置应充分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
(三)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必须确保车辆及其所搭载的动力电池具有数据采集功能,并且要主动向消费者说明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采集和远程监控的具体依据、范围和用途。
(四)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在境内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是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主体,根据相关规定,这些销售公司需要向海关监管机构进行申报。进口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应当符合我国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满足我国的强制性认证和进口许可规定。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进口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推动了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国内外市场的公平竞争。此外,这也意味着进口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所有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国内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也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能源汽车厂商必须严格履行这些责任,并按时提交企业责任评估自查报告给市经济信息化委。这不仅是对政策要求的积极响应,也是对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只有通过严格的自我审查和透明的信息披露,才能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信任,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这一措施体现了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的重视。同时,这也提醒各厂商不仅要关注产品的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更应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合规运营。只有这样,新能源汽车行业才能在挑战中抓住机遇,实现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追溯和回收工作。依据《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这些企业应对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管理,确保能够全程监管和追溯动力蓄电池的使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厂商销售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将车用动力蓄电池编码纳入销售合同主要条款。二手新能源汽车所有权转让交易时,转让方应当在新能源汽车厂商指导下,开展车用动力蓄电池编码过程溯源采集,并将电池编码纳入车辆所有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对未完成车用动力蓄电池编码采集的,二手新能源汽车所有权转移时,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擅自拆装、丢弃车用动力蓄电池。新能源汽车发生报废的,车辆或车用动力蓄电池所有人应当主动将车用动力蓄电池交还至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处置。
新能源汽车厂商在保障产品安全性和一致性方面负有首要责任,并且需要确保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以及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处置工作到位。一旦发现新能源汽车厂商未能履行这些职责,相关部门如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权提出整改要求。若厂商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标准,其将面临暂停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后果。 这一规定不仅强调了新能源汽车厂商的社会责任,也体现了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视。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根据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展相应的监管工作。
消费者(含二手新能源汽车受让人)需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新能源汽车厂商则需保证车型登记信息准确无误,并对其销售的产品及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于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以骗取专用牌照额度的行为,市经济信息化委有权撤销确认凭证,市交通委将收回专用牌照额度,市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收缴新能源汽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若发现消费者将非营业性新能源汽车用于经营性用途,或未按规定处理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情况,相关信息将依法依规被记录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在本办法实施期间,该消费者将被禁止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本实施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产业的变化和推广使用的实际情况,本市将适时修订本实施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后本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如与国家出台的标准和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这一调整体现了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于统一性和规范性的高度重视,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的一致性和权威性,有助于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和社会的遵从度。同时,这也表明了国家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和挑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