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余华英执行死刑
正文:
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余华英执行了死刑。此次执行过程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并受到检察机关的现场监督。
据法院审理查明,余华英在1993年至2003年间,与他人合谋,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涉及拐卖儿童案件,共计十七名儿童受害。基于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同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余华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后,依法核准了余华英的死刑。
在执行死刑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余华英安排了与近亲属的会面,确保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资料图:余华英被执行死刑现场
(图片说明:图中展示了余华英被执行死刑的现场情况,供媒体和公众了解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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