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00万购置新房即将交付,业主却感叹心酸:喜悦不再,交付变忧愁

admin561970-01-01 08:00:00

标题:业主肖女士遭遇开发商违规样板房使用,维权之路在何方?

案情简介

近期,杭州萧山区西房宸樾世际轩小区业主肖女士遭遇了一起开发商违规使用样板房的事件。她购买的新房未经告知,被开发商擅自装修并用作样板间,用于展示房产项目品质。这一行为引发了肖女士的强烈不满,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购房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事件经过

肖女士于2024年8月以约4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小区4栋303室的住宅,合同约定为硬装交付,交付时间为2026年12月。然而,今年年初,肖女士在路过小区时意外发现,她所购买的新房已被装修完毕,并亮着灯,销售人员正在带领客户参观。屋内布置了全套软装,包括床、桌椅及装饰壁画等。

业主维权

肖女士发现,早在2024年12月,销售人员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房屋推销视频中,她购买的303室已被用作样板间进行宣传。而业主群中也有业主透露,看房时的样板房已经是303室。肖女士表示,她在购房时,样板房是在楼下的203室,且合同中明确约定样板房是203室,开发商擅自将样板间转移至楼上,她完全不知情。

肖女士认为,开发商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了软装并用于商业行为,导致墙面钻孔安装挂钩和壁画,造成墙纸破损。她要求开发商赔偿使用期间的房租及折旧费,并补偿房屋损耗及部分折旧费用。

开发商回应

开发商杭州鑫宁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与肖女士进行了协商,表示可以将软装全部搬出,并将房子恢复原样,有损伤的位置进行翻新。但肖女士对此表示不满,认为重新翻新过的房子会有痕迹,心里不舒服,且担心房价受损。

法律分析

杭州帮侠律师方尧指出,尽管房屋尚未交付,但业主已履行付款义务并签订合同,对房屋用途享有知情权。开发商擅自将房屋用于商业展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律师王洋补充道,开发商在明知房屋已售出的情况下,未经买受人同意将其用作样板房展示,未履行通知义务和保护义务,具有明显过错。

下一步行动

目前,肖女士和开发商的协商仍在进行中。预计开发商将在下周二(3月4日)给出答复方案。同时,肖女士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她将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案例概述,具体法律问题及赔偿金额需由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