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改写:民宿店主花费3000元购买疑似仿冒小熊摆设,面临3.8万索赔风险,平台承诺将审查商家信用,法律专家建议加强授权验证

admin122025-03-09 13:02:50

标题:河南民宿老板网购小熊装饰引纠纷,索赔3.8万元引发社会关注

导语: 近日,河南开封一民宿老板潘先生因网购的小熊装饰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被原告索赔3.8万元。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我们看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正文:

据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潘先生花费3380元网购了一个小熊装饰品放置在民宿中,却意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声称潘先生未获得授权和许可,以盈利为目的摆放该小熊,要求赔偿3.8万元。

潘先生表示,自己是通过正常流程购买的装饰品,他认为应该追究商家的责任,而非消费者。而销售小熊装饰的商家则表示:“素材我们也是网上找的,不知道有外观专利。你(消费者)和原告谈谈,我们到时候出一点(钱)。”

原告公司委托人解释称,该小熊雕像享有著作权,潘先生购买的是假货。商家未经授权,民宿老板摆放该小熊也需得到权利人授权。目前起诉的名单中也包含商家。原告委托人称:“如果买回小熊放自己房子里没问题,但民宿是经营场所,侵犯了展览权,如赔偿和解我们会考虑撤诉。”

3月8日,涉事平台客服就此事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消费者是直接在店铺购买的商品,至于买家侵权还是商家侵权,会升级由专家来处理研判。对于商家出售的假冒侵权商品,经过核实会进行扣分,甚至会清退店铺。

法律专家解读:

针对民宿老板的展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受保护的作品需满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两个核心要件。关键需要法院判定所展示的小熊是否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以及原告是否拥有完整的著作权证明。

谭敏涛律师进一步解释,若潘先生将小熊摆放在民宿内,是为装饰经营环境,吸引顾客,以此增加客流量和经营收益,这种展示行为是与民宿的经营活动相关联,是为了实现商业目的,且扩大了作品的传播范围,所以构成商业用途。

商家与平台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认为,针对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若消费者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通常的买卖合同等正常商业方式取得产品。

赵良善律师强调,本事件特殊之处在于,民宿老板将小熊雕塑摆放在民宿里,涉嫌用于商业活动,这就触及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中的展览权,因此民宿老板需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谭敏涛律师表示,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商家有义务确保所售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商家未核实小熊的版权归属即销售,则构成直接侵权,需承担主要责任。

总结: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在购买装饰品时,消费者应要求商家提供版权证明或授权文件,并保留好交易凭证。商家也应加强知识产权审查,避免使用未授权素材,与正规设计平台合作,防止产品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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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为模拟改写,不代表真实事件。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