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恳求女儿月助五千,共同承担智障儿子生活照料之责

admin92025-03-08 13:56:24

标题:上海老人赡养费纠纷:法院驳回诉请,强调亲情与责任

近日,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0多岁的沈老伯将40岁的女儿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以支持其智残儿子的生活。然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老伯的主张依据不足,最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沈老伯与女儿沈女士的关系复杂。沈女士是沈老伯与前妻所生的女儿,1991年,沈老伯与前妻离婚,沈女士随父亲生活。1996年,沈老伯再婚,并与现任妻子生育了儿子小沈。小沈患有智力缺陷,现为智力三级残疾人。

目前,沈老伯和妻子都需长期服药,每月自费药费达数百元。30岁的小沈还有痛风,每月也需要100多元的自费药费。尽管沈老伯夫妻能自理生活,但因年事已高,无力照顾小沈,他们打算聘请住家保姆,每月费用至少8500元。沈老伯夫妻的退休工资不到11000元,儿子每月有2000多元的残疾补助,家中无存款。因此,沈老伯决定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在庭审中,沈老伯提到了疫情期间女儿未曾探望他,以及他在农家乐旅游时,女儿照顾儿子并每天支付给她200元的事。他还提到,自己曾出售动迁获得的房产,以帮助女儿解决生意上的资金问题。然而,沈女士在法庭上反驳了这些说法,称弟弟完全可以自理生活,她每次父亲和母亲外出游玩时,都是她照顾弟弟,并否认了父亲给予她金钱支持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但目前沈老伯主张沈女士给付赡养费的依据不足,因此不予支持。法院同时指出,孝敬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赡养不仅包括经济帮助,还包括精神抚慰。法院希望沈女士能多陪伴年迈的父亲,给予精神关怀,并希望沈老伯能体谅女儿的小家庭压力,对女儿多些宽容。

这起案件不仅反映了赡养问题,也引发了人们对家庭责任和亲情的思考。在现代社会,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价值观的多元,赡养问题日益复杂。法院的判决也提醒我们,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应充分考虑亲情和责任,寻求和谐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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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施亚娟 编辑:赵祎韫 视频编辑:施亚娟 责编:吴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