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市场监管总局自 2024 年起成功召回 2797 台存在缺陷的无人机
无人机安全保障再升级:市场监管总局成功召回2797台存在缺陷的无人机
数界探索
1月1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公告,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了对无人机召回的监管力度,以促进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已收集到579例民用无人机缺陷信息,并组织技术机构进行风险研判,推动召回缺陷无人机2797台。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政府对无人机行业的监管正在逐步加强,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还能够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意味着他们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这些高科技产品。同时,这也为无人机行业提供了一个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促使企业在追求技术创新的同时,也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无人机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体现了国家对于新兴技术发展的重视和规范。 随着科技的进步,无人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农业监测到物流配送,再到娱乐摄影,无人机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和隐私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制定一部全面且细致的管理条例显得尤为必要。这部《条例》不仅明确了无人机的使用范围和操作规范,还对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有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 此外,《条例》的实施也将推动无人机行业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通过规范市场秩序,鼓励技术创新,可以进一步激发行业的活力和潜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当然,在执行过程中,还需密切关注实际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为贯彻《条例》实施,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关于对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建立了“缺陷线索收集分析、产品缺陷调查召回、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的召回监管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召回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用好标准研制、监督抽查、沙盒测试、召回监管等政策工具,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推动无人机创新技术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2024年11月,深圳市哈博森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销售的部分黑鹰1号普通版和黑鹰2号内置4G版无人机,涉及数量为2797台。 此次召回行动表明,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在无人机领域,产品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民用市场上。此次召回不仅体现了企业在发现问题后的积极应对态度,也反映了监管机构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的严格要求。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企业能够像哈博森一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召回涉及的无人机缺乏前向视觉避障功能,并且没有随设备一同销售桨叶保护罩。若消费者在未安装桨叶保护罩的情况下操作无人机,可能会有被桨叶误伤的风险。
深圳市哈博森科技有限公司将无偿为用户更换桨叶保护罩装置,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